于冬“开除”前妻 臧黎璐称经济来源被断
2015-05-27 10:31 小陈 八卦协议中同时罗列出于冬持有股权的20余家公司。臧黎璐在协议中承诺,在于冬全面、及时地履行完上述约定后,她同意放弃这些股权,由于冬单独所有。
但臧黎璐称,于冬自离婚后一直未按协议书约定内容履行义务。至有两处房产并未转移登记到其名下,且目前仍有1600万未予支付。因此,臧黎璐把于冬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积累财产,涉及约5亿至6亿的股权分割。
5月27日,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臧黎璐和于冬都未现身,仅委托律师出庭应诉。于冬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表示,于冬已经履行了约定的义务,他将两套房产未能过户的原因归结为臧黎璐不是北京户籍,名下已有一套房,无法再过户。关于现金部分,律师提出于冬仅差1300余万没给。而于冬未支付剩余款项的原因在于,公司上市之后,由于股票发行破发,而且筹集来的资金是公司资金,股东在未处分股票套现之前根本没有资金可以支付。
此外,于冬表示臧黎璐将获得的钱用于购车、购房等“奢侈消费”,违背了将钱用于孩子成长、教育的初衷,且拒绝他本人及爷爷、奶奶探视小孩,不允许他和孩子单独相处。
因此,于冬认为自己没有履行部分协议系原告原因和过错所致,原告的行为使得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不复存在,因此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前妻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