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刘德华杨丽娟事件 因疯狂追星家破人亡
2015-10-29 14:27 俊樑 八卦杨丽娟,女,甘肃省兰州市人,从16岁开始痴迷刘德华,看遍了刘德华所有的影片,唱遍了刘德华所有的歌曲,而且还日日夜夜背诵华仔影迷和歌迷组织的《华仔颂》。此后辍学开始疯狂追星。杨丽娟的父母劝阻无效后,筹资供女儿多次赴港及赴京。此次,杨丽娟一家三口借了1.1万元,于2007年3月19日来到香港。
25日,在香港观塘“华仔天地”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杨丽娟参加了刘德华参与的一场聚会,得以同偶像合影留念。当夜他们在一个24小时营业的快餐店内落脚。26日凌晨,杨丽娟和母亲一觉醒来后发现父亲杨勤冀不见了,只留下一封遗书。随后香港警方在尖沙咀附近海域打捞到杨勤冀的尸体。
杨勤冀在遗书中称,女儿参加歌迷聚会见到了偶像,但刘德华对女儿“和许多人一样”,没有与她单独会面及给予签名,“这不公平”。杨勤冀的遗愿是:“你应该见杨丽娟,为她签个名,救救她,除了你,她已隔绝了这个世界,只有你,才是她心灵的呼唤。”
有关死者的后事料理工作交给香港有关行政部门负责,杨家母女昨天下午仍身处香港。杨丽娟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不停地说:“我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我现在脑袋都是空的。”对于事件引起外界广泛的关注,杨丽娟只是说:“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完成父亲的遗愿,要刘德华再见我一次,否则父亲的死就没有意义。”
曾经因疯狂追星而家破人亡的刘德华粉丝杨丽娟,日前将《南方周末》告上法院,称该报于2007年4月12日所发表的《你不会懂得我伤悲》一文严重侵害了她及其家人的名誉权,要求《南方周末》恢复其名誉、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同时索赔30万元。昨日,该案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在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杨丽娟表示对申诉充满信心。
杨母还向记者透露,接下来要起诉刘德华,因为刘德华对媒体所发表的对杨丽娟“不孝”的评价侵犯了其名誉权,要求刘“在同等范围内赔偿名誉权”。被称为“杨丽娟维权第一案”的杨丽娟诉南方某报名誉侵权一案,2008年5月9日在广州市越秀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因涉及隐私,该案选择不公开审理。据了解,该案已经完成质证和辩论阶段,双方未调解成功,法院将择期做出公开宣判。据了解,杨丽娟的代理律师李天天还在博客上写了一封给给刘德华的律师函,希望刘德华给杨丽娟道歉,并怀着诚意给她100万元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