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韶涵违约遭求偿721万
2015-05-22 17:10 小陈 八卦台湾艺人张韶涵近日状况连连,先是之前的住宅装修出现情况,而她3年前在微博上宣布和福茂唱片解约的事件也引起了青田经纪公司和福茂的不满,告张韶涵违约求赔偿3465万新台币(约721万),台北的地方法院认为双方的合约是委任关系,张韶涵有权主动解约,张韶涵没违约,但是应该归还2011年间青田多付给张韶涵的4万新台币(约800元)的酬劳仍可上诉。
福茂会继续上诉
张韶涵与青田是在2002年签下的10年经纪约,其后,青田将她的所有唱片交给了福茂处理,原计划是每年发一张专辑,但是在3年前,张韶涵觉得对方的账目不清,且福茂还以“弃养父母”、“装病”等不实的言论丑化她的形象,所以张韶涵才据诶的那个在约满后离开青田和福茂,至于多给的4万台币,张韶涵希望青田能提供帐号供她汇款归还,但是对方却一直没有提供帐号。
青田与福茂认为张韶涵并未完成合约中的唱片数,也未接受公司安排演出,仍上诉求偿,但法官认为张韶涵没违约,免赔违约金。
张韶涵解约案胜诉判还4万 唱片公司称会上诉
张韶涵以为合约的纠纷,被经纪公司青田及福茂唱片以违约的理由,诉请法院求偿3465多万元。台北的地方法院在7日审结,判决了张韶涵终止经纪约并不违法,仅须返还4万元的预付酬劳给青田公司,而全案仍可上诉。
青田与福茂公司表示,张韶涵未依约完成10张唱片,只录制发行6张唱片,也没接受公司安排演出,造成损失;青田向张求偿800万元,并要求返还预付的演唱酬劳4万元,福茂则求偿26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