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获刑9个月 当庭表示不上诉
2015-05-18 10:24 小陈 八卦5月27日上午,“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将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代沫一审获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李代沫当庭表示不上诉。
当庭认罪:因工作压力大吸毒
上午9时,被告人李代沫被法警带入法庭,他身穿便装,面无表情。李代沫在庭审中当庭认罪,称:“我是2012年第一次吸毒,但具体时间记不清了,沾毒由于当时工作压力大,吸食的毒品类型是冰毒,地点为三里屯首开幸福公寓。”此外,问到吸毒细节,他表示跟“毒友”们是靠微信和电话联系。当公诉人询问李代沫是怎么认识自己的行为的,李代沫回答“我很后悔”,被问到有没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李代沫表示“没有”。
一审获刑9个月 李代沫不上诉
在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表示,李代沫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次数达六次、人数达三人,其犯罪行为恶劣,社会危害性大。辩护人则表示李代沫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这一情节,应该认定有自首情节,此外认罪态度好、有强烈的改过自新愿望。最后,李代沫一审获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李代沫当庭表示不上诉。
律师:他没生病 状态良好
李代沫律师吴立伟在走出法院后被记者围住,他表示,李代沫本人状态很好,并没有生病,另外他认罪态度也很好,并不打算上诉。至于毒品来源,法庭上另外两名被告称毒品是李代沫提供的,对此吴律师表示,他们没有证据,而李代沫则在庭上陈述,毒品是卢某提供的。
李代沫吸毒事件曝光后形象大跌,但据知情人透露,他出狱后的商演已经排了二、三十场。
什么是容留他人吸毒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毒品、注射毒品提供场所,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明知他人吸毒,注射毒品而为他人提供场所的,无论是吸毒者请求还是行为人主动提供,无论是有偿提供还是无偿提供,行为均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我国毒品管理规定,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案件回顾:
现年25岁的李代沫曾参加《中国好声音》(微博)第一季比赛,因演唱曲婉婷(微博)(微信号:wanting01) 的《我的歌声里》而一炮走红。之后李代沫在北京签约当然娱乐公司。
3月17日,北京市公安局抓获李代沫等人,经查其尿检为苯丙胺类阳性,且对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