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岳父维权九年未果 冯远征泪眼婆娑
2015-03-31 07:53 小据 八卦
搜狐娱乐讯(lwt/文 张科明/视频)3月24号,冯远征与妻子梁丹妮出席梁信(梁丹妮的父亲)诉中央芭蕾舞团侵犯电影文学剧本《红色娘子军》著作权案说明会,冯远征在说明会上数度哽咽落泪,称要为自己近九十岁的岳父在有生之年讨个公道。30号,冯远征、梁丹妮夫妇接受了搜狐娱乐专访,详细讲述“维权九年”始末。
■ 案件还原
冯远征诉“中芭”侵权《红色娘子军》 曾调和未果
1993年为复排该芭蕾舞剧,中央芭蕾3月24号舞团与梁信就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报酬的问题签订协议,“中芭”一次性向梁信支付十年的著作权许可使用报酬人民币5000元。协议于2003年6月25日到期终止并未续约,此后中芭继续上演该芭蕾舞剧。双方调解未果后2011年梁信决定诉诸法律,要求未经梁信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演出其电影文学剧本改编的同名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公开致歉并赔偿合理损失。西城区法院方面称事实认定和技术统计有难度一直未进行判决。
“当时他们团长叫李呈祥先生还是挺有法律意识的,就跟我岳父梁信先生去说要签订这么一个协议书。那么就是写得很简单了,写了四项,一张纸就已经全包括了,但是我岳父当时有一个想法,他就说别到时候将来万一有什么新规定了。所以他就在后面加了一个第五条,就是如果将来文化部有新的规定,那么原作者和中央芭蕾舞团对此协议要进行新的协商和修改。”冯远征表示这份协议作为有效证据,一直保留到现在。
梁丹妮介绍,“中芭没有提供任何带文字的东西,只有我们手里头给他们提供的这两份,是一个是我父亲这个协议书跟中芭的协议书,还有一个就是李呈祥给我父亲的回信。”
“实际上当时的《著作权法》有一个规定,就是说只要一旦签订一个这样的著作权转让或者是协议书的话,它有一个强制,无论你签多少年,你哪怕是说签一辈子,就是无期限或者是签20年、30年不行只有10年有效,如果说到了10年的时候你们还继续,那就继续再签。”
“然后到2009年我们就开始接触,接触就谈这个事情,后来又交涉,交涉了以后,我是先去跟中芭谈的,第一次谈话,曾经的一个律师一块去的,见到了冯英(音)因为我们约了他们很多很多次,又是将近半年多过去了,好不容易约到他了,就跟我们谈这个事情,当时好象态度还挺好,“行没问题,我们团不差钱。”
“是这样,他们说我们不差钱,我们研究两天,马上告诉你一个结果,就没有理我们,没有理我们他就打电话问,问的时候就已经说这个事你们不要再找了,我们觉得这个我们是拥有终生的版权,跟你们已经没有关系了,然后就起诉吧。然后说也不好意思,我们说都是圈里的人,咱们不至于打到法庭上去吧,那给律师打一个电话吧,你们怎么看这个事跟我们律师商量一下,到底怎么回事。意思就是说我为什么要跟你们律师谈。”
■ 双方态度
冯远征:没有因“名人”光环受到优待
梁信先生已届耄耋之年,冯远征此前在发布会上哽咽落泪,“之前我们回避采访是不想影响判决,今天通过说明会想透露更多信息,我庆幸我岳父还活着,但悲哀的是他还在等待。”梁丹妮介绍,她父亲人在广州因风湿已不能行走,“我父亲只想等一个说法,拖了这么长时间我不知道父亲能等多久。”
“我们拿各种著作权法一谈很清楚,到最后说冯远征我们实在没有办法谈了,只能以失败告终,就调节失败高中,最后给我发了一个函就完了,然后最后说怎么办?后来就说只能是通过,我就找到律师朋友又去咨询,我说你能不能发一个律师函,就我那会儿我不懂法,你能不能发一个律师函,就收回版权就完了,他说远征我们发不了律师函,必须是法院裁决,我说为什么?他说因为你如果想收回这个版权,你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起诉完了以后法院裁决给你是你的,我说你的意思就是说别人拿了你家东西我想要回来不行,我必须通过法院,让法院让他把东西还给我才行?他说对,就是这样。所以从那时候开始我慢慢开始接触著作权法,我懂一些法律的东西了。”冯远征介绍。
冯远征还表示,虽然自己和妻子梁丹妮是公众人物,但是在这件事上,他们没有受到任何优待,反而官司还迟迟不能有结果,在维权的过程中,夫妻俩也曾遭遇过多次挫折,但最终的希望,就只是能给老人一个交代。
(责任编辑:孙倩)